南通市东方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报考类型:学校 发布时间:2026-06-25 信息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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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地区:南通-崇川区 总招聘人数:1人
岗位信息
报名时间 2026-06-24~2026-06-28
单位简介

因学校工作需要,南通市东方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事项

01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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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岗位类别指专业技术、辅助执法外勤、辅助执法内勤、工勤。


02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身体素质、心理条件。

(二)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学校食堂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应聘者,可放宽到41周岁(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3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4日8:00~2026年6月28日17:0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三)报名形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目录附后)扫描为1个PDF文档,以“姓名+岗位”为文件名,邮件标题以“姓名+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ntsdfzx2026@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填写并手写签名的《南通市东方中学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须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如个人荣誉、专利、课题、工作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发表过的作品等),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专业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为原件的扫描件。相关材料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交。

(四)资格审核

1)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学校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核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04招聘办法

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形式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方面及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考察其岗位相适度。适岗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招聘人数的6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6倍的,按实确定),由学校电话通知面试。

(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按时到场参加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按照适岗评价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05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06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南通市东方中学校园网(http://dfzx.ntjy.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07 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08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3—85986979

监督电话:0513—85986929

(工作日:8:30~17:30)

本公告由南通市东方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

南通市东方中学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