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于1960年,隶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建设优秀等级单位,2017年成功入选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先后被评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和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座落于风景秀丽的长三角地区最适宜人居的花园城市,著名的“体育之乡”、“教育之乡”、“建筑之乡”、“长寿之乡”——江苏省南通市,位于苏通长江大桥北翼。
学校坚持“立足交通、依托行业、发展特色、服务江苏、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服务于“海洋强国”、“长三角”地区大港口、大物流等经济发展战略,形成了“以水上交通运输类专业为主体,陆上交通类专业和航空类专业为两翼,各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专业特色鲜明,在全国高职院校中独树一帜,先后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50强高校、全国高职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校、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高校、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与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待遇
学校将为引进人员提供优厚的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本次招聘所引进人员均为人事代理性质,录用的人事代理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四、应聘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资料(姓名、性别、年龄、近期照片、政治面貌、高中后毕业院校及时间、所学专业、工作简历、主要业绩、家庭状况)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表中明确“需提交的相关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荣誉证书等电子文档,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至ntrenshi@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
五、考核与录用
1、考核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考核方式由试讲、技能测试与面试环节组成。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技能测试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能及综合应用能力为主,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技能素质,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协调应变、专业技能、形象礼仪等,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试讲、技能测试和面试任一单项成绩未达60分,考核即为不合格。
实训指导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考核方式由技能测试与面试环节组成。技能测试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能及综合应用能力为主,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技能素质,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协调应变、专业技能、形象礼仪等。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技能测试和面试任一单项成绩未达60分,考核即为不合格。
2、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由学校医务中心组织安排拟录用人员体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
3、公示及录用
学校根据考察、考核与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原则上包括岗位编号、用人部门、岗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所学专业、拟录用人员性质、其它条件匹配情况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程序为其办理录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资格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各项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226010)
联系人:邵老师,许老师
电子邮箱:ntrenshi@163.com
联系电话:0513-85965558、85960859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