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五窑幼儿园(公办)2023年招聘教师公告
报考类型:学校 发布时间:2023-05-30 信息来源: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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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地区:南通-通州区 总招聘人数:3人
岗位信息
  • 保育员1人 学历:高中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合同制教师2人 学历:大专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报名时间 2023-05-29~2023-06-09
单位简介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幼教人才,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升石港镇学前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通州区石港镇五窑幼儿园(公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2名,保育员1名。

报考事项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幼教或保育工作经验且已交社保满5年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优先),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优先);报考保育员岗位的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保育员证书。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其他不宜从事教育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9日(不含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携带以下材料至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408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513-80606648、13814669916、15051289207。报名时填写《2023年石港镇五窑幼儿园招聘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01岗位教师:

1.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等);

8.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水平的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02岗位保育员:

1.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5.其他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等);

6.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水平的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双向选择毕业推荐表。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到石港镇政府主楼40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一)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总分为100分。

1.教师笔试内容:


(1)根据指定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50分)


(2)观看一段录像写一份观察记录(50分)

2.保育员笔试内容:

幼儿保育知识(100分)

注: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

(二)面试,总分100分

1.教师面试内容

(1)模拟上课(45分)

(2)技能展示(45分,弹唱、舞蹈、画画三个项目各占15分,其中,弹唱、舞蹈为自选曲目,简笔画为指定命题作画。)

(3)现场提问(10分)

2.保育员面试内容

实际操作+现场提问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成绩将在石港新韵公众号及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结果将在石港新韵微信公众号及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每月228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办理五险一金,待遇参照通州区石港镇五窑幼儿园同岗位教职工待遇。相关保险从试用期开始缴纳。

3.本次招聘各阶段均实行有效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纪律监督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港镇党群工作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0606679、0513-80606648。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0606690。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