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男性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岗位调配。
(二)年龄在21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至2002年4月30日至出生)。(中共党员、退伍军人、B证驾驶证以上及从事过相关工作有市容管理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高中以上学历。
(四)户籍不限。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址:海永镇政府(海门区海永镇海长路68号)主楼110办公室。(电话:0513-82619042)
3.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4.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如实填写《海永镇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表》,并附1寸免冠彩照2张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信网相关学历证明、表彰(奖励)文件(证书)、退伍证、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明须有所在党组织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