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执法船职务船员1名、普通船员3名、长江禁捕协助巡护人员2名,岗位性质均为政府购买服务。详见《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服从安排。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渔政执法船船员符合渔业船员身体健康标准。
3.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4.政历清白,无不良记录。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填写《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南通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http://nyncj.nantong.gov.cn/下载)一式两份(表中须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资历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岗位适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 6月27日~7月6日,工作日9:00 ~11:30,13:30~17:00。
3.报名地点
南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016室(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图书馆10楼);联系电话:0513-59003218。
4.资格审核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综合测试
1.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机电工)综合测试。采取适岗评价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进入适岗评价环节,根据适岗评价得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技能操作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技能操作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操作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综合测试总成绩按适岗评价、技能操作成绩分别占40%、60%综合计算得出。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普通船员(厨师)综合测试。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进入适岗评价环节,根据适岗评价得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综合测试总成绩按适岗评价、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综合计算得出。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协助巡护人员综合测试。采取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进入适岗评价和笔试环节。面试根据适岗评价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加的总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为闭卷考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综合测试总成绩按适岗评价、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综合计算得出。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或技能操作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发布。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体检标准参照《船员体检标准》执行,协助巡护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须持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录用与递补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录用。对公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中按照考生的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
职务船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五险一金参照企业标准;普通船员、协助巡护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59002196。
本公告由南通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