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余东镇公开招聘社会秩序协管员公告
报考类型: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3-06-25 信息来源:中共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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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地区:南通-海门区 总招聘人数:6人
岗位信息
  • 余东镇社会秩序协管员6人 学历:高中
    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报名时间 2023-06-28~2023-07-07
单位简介

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秩序协管员

报考事项

一、招聘计划

余东镇社会秩序协管员6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

(二)男性,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好,服从岗位作息时间调配,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能接受高强度工作和值班安排;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退役军人、中共党员、有相关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

7.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人才市场(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65号)二楼204办公室,联系电话:82213816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余东镇公开招聘社会秩序协管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及父母、配偶及其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是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党员证明(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印章,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支部的加盖学校党支部公章);是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或其他佐证材料。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时发现有隐瞒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考试由面试和适岗评价组成,分数分别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适岗评价主要主要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适岗评价本次开考比例为1: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综合得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得分×60%+适岗评价得分×40%。合格线6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开展背景审查,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进入试用期。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录用。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根据试用期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违反试用期管理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相关规定的,予以辞退。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由第三方劳务公司代理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海门区同期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进行正式录用。转正后工资待遇按照海门区同期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发放,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奖。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通知规定时间报到,逾期视作放弃。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招聘公告》由海门区余东镇党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2630567,监督举报电话0513-82632013。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附件:《余东镇公开招聘社会秩序协管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