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秩序协管员
一、招聘计划
余东镇社会秩序协管员6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
(二)男性,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好,服从岗位作息时间调配,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能接受高强度工作和值班安排;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退役军人、中共党员、有相关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
7.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人才市场(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65号)二楼204办公室,联系电话:82213816。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余东镇公开招聘社会秩序协管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及父母、配偶及其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是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党员证明(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印章,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支部的加盖学校党支部公章);是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或其他佐证材料。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时发现有隐瞒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考试由面试和适岗评价组成,分数分别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适岗评价主要主要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适岗评价。本次开考比例为1: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综合得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得分×60%+适岗评价得分×40%。合格线6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开展背景审查,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进入试用期。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录用。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根据试用期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违反试用期管理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相关规定的,予以辞退。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由第三方劳务公司代理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海门区同期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进行正式录用。转正后工资待遇按照海门区同期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发放,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奖。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通知规定时间报到,逾期视作放弃。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招聘公告》由海门区余东镇党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2630567,监督举报电话0513-82632013。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