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报考类型: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3-10-31 信息来源: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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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地区:南通-海安县 总招聘人数:4人
岗位信息
  • 护理员4人 学历:高中
    男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至2005年11月); 女性: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
报名时间 2023-11-01~2023-11-09
单位简介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名,派遣到海安市墩头镇敬老院从事后勤保障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保障岗位:护理员4人。

二、资格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男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至2005年11月);女性: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

3.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

4.专业要求:不限;

5.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其他要求:男性超过45周岁者,女性超过35周者,必须已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且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须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要求。报名时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后勤保障岗位2546元/月,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211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海人社﹝2021﹞28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凡退役军人参加报名考试的,按照《关于退役军人参加政府购买服务考试加分的实施意见》(海人社﹝2020﹞156号)文件执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405办公室。

4.单位联系人:夏莉;联系电话:0513-88417012。

(二)资格审核

1.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资格初审、复审。

2.报名时收取考试费100元。

3.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23年11月14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下的公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4.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5.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

2.应聘人员须一次性提交报名资料,后期不接受补交。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复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复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五、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1.考试形式

招聘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适岗评价:总分为100分,适岗评价合格线为60分。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职称、从业资格、工作业绩及奖惩情况的岗位匹配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2)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面试考核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形式为谈话面试。在适岗评价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同一岗位,适岗评价成绩末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若同一岗位,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面试考核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成绩计算(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适岗评价×40%+面试考核×60%+加分(退役军人)

3.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下的公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考核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下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本次招聘同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考核得分高者优先(合格分数线内),拟聘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备案手续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应服从用工单位岗位安排调剂。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1868266。


咨询电话:0513—88921662。

七、本简章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海安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