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充实一线执勤实力,有效提升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海门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1、灭火战斗员10名
2、消防车驾驶员10名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具有高中(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男性公民,年龄在18周岁至26周岁,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基本要求,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交通事故案件等。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具有A1、A2、B2驾驶资质。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急需岗位和具有专业特长人员可视情放宽招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考核考察合格后享受特岗补贴:
(1)符合国家田径二级运动员标准的;
(2)具有起吊、举高、牵引等大型车辆驾驶和车辆维修资质的;
(3)具有绳索、水域、地震、山岳、车辆等救援资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5)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或者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消防产品、消防检测、消防工程的;
(8)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期间主动退出不满1年的;
(9)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不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情形。
三、薪资待遇
1、薪酬标准以市政府购买服务保障政策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相关规定执行,月收入8000元起(税前工资,含"五险一金"部分),并按照工作年限、岗位调整逐年递增。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的军龄、工作年限叠加计入工龄。入职培训期间,每月3000元;
2、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根据用工合同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3、工作单位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消防队站执勤情况统一安排,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三班两运转轮班驻勤模式,每月安排8天带薪休假,外省市队员全年享受48天带薪集中休假;
4、单位统一发放开放制式被装、统一安排就餐、统一安排住宿,每季度发放生活用品、组织集体活动、开展评比表彰,每年度免费安排培训学习、健康体检。伙食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5、单位每年吸收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加入党(团)组织。表现优异的,免费参加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水电工、烹饪、驾驶等两用人才培训;
6、在公寓房、出行疗养、看病就医、职业培训、职业荣誉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四、招录程序
海门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海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资格初审、招录考试、综合审查,同意开展入职培训(岗前培训、适应性训练、跟班实习),培训合格后,编入海门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一)资格初审
应聘者须本人到海门区消防救援大队403室专职队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电话 0513-68802804、秦主任 13862799555)报名,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技能或资质证书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退伍军人、退出消防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和立功受奖证明等。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8日。
(二)招录考试
1、体能测试
对应聘人员进行3000米跑、俯卧撑、100米跑等科目的测试。三个测试项目均实行百分制,每门成绩达标(60分以上)为合格。
2、体检
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标准对应聘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管理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
3、面试
考察应聘人员文化水平、工作经历、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达标(60分以上)为合格。
(三)综合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政治审查等。
(四)培训录用
通过资格初审、招录考试、综合审查的拟录用人员,统一参加海门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的入职培训。入职培训合格的,按照招录岗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五)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培训机构报名;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