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学前教育备案制教师30人公告
报考类型:学校 发布时间:2023-06-30 信息来源: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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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地区:南通-通州区 总招聘人数:30人
岗位信息
  • 学前教育9人 学历:大专
    实验幼儿园1人,金桥幼儿园1人,金洲幼儿园1人,运盐河幼儿园1人,杏园路幼儿园1人,通州幼儿园1人,虹西幼儿园1人,洞庭湖路幼儿园1人,牡丹江路幼儿园1人 累计在南通市通州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幼儿教学和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10年以下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累计在南通市通州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幼儿教学和管理工作10年(含)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学前教育21人 学历:大专
    实验幼儿园1人,金桥幼儿园1人,金洲幼儿园1人,运盐河幼儿园1人,杏园路幼儿园1人, 通州幼儿园1人,虹西幼儿园2人,洞庭湖路幼儿园1人,牡丹江路幼儿园1人,实验幼儿园1人,金洲幼儿园2人,运盐河幼儿园1人,杏园路幼儿园1人,通州幼儿园1人,虹西幼儿园1人,洞庭湖路幼儿园2人,牡丹江路幼儿园2人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报名时间 2023-07-09~2023-07-11
单位简介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幼儿园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南通市通州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学前教育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备案制教师30名。

报考事项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通州人力资源网(www.nttzrcw.com)、通州区教育云平台(www.jstzjy.net)公告。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报考01-04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报考05-06岗位,累计在南通市通州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幼儿教学和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10年以下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累计在南通市通州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幼儿教学和管理工作10年(含)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截止网上报名之日。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5.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2)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通州区教育云平台(www.jstzjy.net)。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7月9日09:00~7月1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9日09:00~7月11日18:00。

 

  3.陈述申辩:2023年7月9日~7月12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7月9日09:00~7月12日17:30。

 

  5.缴费确认:2023年7月9日09:00~7月1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按照本公告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异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其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6541308。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7月13日13:30~17: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占40%;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占60%。考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7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3年7月17日09:00~7月18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6512964、0513-86512465。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负责。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验证报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但须在聘用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

 

  (5)报考岗位05-06的考生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附件2);

 

  (6)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授权的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3),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打印《面试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内容。采用模拟上课和专业素质测试方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各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模拟上课的内容选用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材。

 

  面试时备课时间为4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第一课时,一律用普通话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时须进行必要的板书。

 

  专业素质测试内容及需自备相关材料如下:

 

  ①简笔画(时间30分钟。30分)。考生需自备铅笔(碳笔)、画板、画笔、水彩或水粉颜料等色彩绘画用具。考场提供8开素描纸。

 

  ②钢琴弹唱(曲目自选,背谱,自弹自唱,时间不超过4分钟。35分)。考场提供钢琴。

 

  ③讲故事(给定五个词语创编,时间不超过5分钟。35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面试的合格分数线。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其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收取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选岗

 

  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一周内,由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组织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选岗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学前教育备案制人员,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报南通市通州区委机制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南通市通州区学前教育备案制教师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同时,由聘用单位安排岗前培训和培养计划,并安排跟岗锻炼和顶岗实习,全程进行跟踪培养。

 

  拟聘用学前教育备案制人员应在《南通市通州区学前教育备案制教师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1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1年(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依据备案制教师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并结合《劳动合同法》依法续签,此后每3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年后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其他有关说明

 

  南通市通州区学前教育备案制教师是指公办幼儿园因教育教学需要,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统一招录、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非事业编制身份教师。学前教育备案制教师在职期间,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岗同酬,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后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七、纪律监督

 

  通州区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备案制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并给予指导,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6125999(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

 

  0513-68977872(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513-86541308(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512964、0513-86512465(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

 

  1.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2.工作证明材料.doc

  3.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