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依法推动集体协商工作创新发展,促进集体协 商提质增效,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 伍,为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启东市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编制外人员)。
一、招聘岗位
启东市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
二、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
3.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至2023年12月)。
4.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以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行政中心)14楼启东市总工会1419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带U盘拷贝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相片格式为JPG,像素20KB以下,规格为彩色、白底,相片统一注明:身份证号码-姓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启东市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报名表》。因填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计划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
(3)已经参加工作的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招聘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启东市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名单,笔试名单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需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名单的人员于下列时间和地点领取。
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行政中心)14楼启东市总工会1419室。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
2.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通过笔试的人员名单在启东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启东工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报到超过通知规定的时间视为放弃。
五、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下简称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市总工会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察未通过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6.截止到考察时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八、公示及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在启东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启东工会)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录用,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九、待遇保障
薪酬待遇按照启东市总工会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
十、招聘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513-68205008
纪检监督: 0513-68218026
招聘信息见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启东工会官微;考试成绩查询:启东工会官微。
十一、其他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2.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查阅在启东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启东工会)发布的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3.考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启东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启东市总工会
2023年11月13日